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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

时间:2020-04-03作者:点击数: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2号和北京市人民防办公室关于做好鸣响防空警报的指示精神,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4月4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03分,全区所有防空警报以解除警报音响格式(连续鸣3分钟)全部鸣响。一是请各街镇协助防空警报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个警报设置点位要有专人现场值守;二是各街镇负责本辖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与处置、行政区域的安全稳定、协助做好区人防办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工作;通过现有宣传平台做好宣传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完成好警报鸣放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